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物价规章制度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职工医疗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合同制人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物价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第三章 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职责
第四章 医院物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五章 医院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六章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七章 允许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八章 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第九章 物价工作总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健全我院物价制度 , 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使物价工作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现代化,根据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和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有关物价管发展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物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 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为加强物价管理力度,我院物价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 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物价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保证国家的物价政策和法规在我院贯彻落实。
一、物价管理委员会
二、主 任:叶尔强(主管院长)
副主任:周晓宏(医保办主任)
委 员:郝成渝(医保办) 陈 岩(财务处)
李庆辉(药剂科) 潘淑琴(护理部)
郭 静(住院处) 李 芳(信息中心)
三、物价办公室(属医保办):
主 任:周晓宏
成 员:郝成渝 马 燕
四、兼职物价员(医保协管员):
第三章 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法规及北京市有关物价的规定,不断提高物价管理意识。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物价政策,组织职工学习物价知识及有关规定,使物价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立健全各级物价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适时召开物价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物价办公室的物价管理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指示布置、监督、检查物价管理工作。对全院的物价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第四章 医院物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真学习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负责制定院物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物价管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标准》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
三、负责“新医疗项目”、“新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四、深入科室指导科物价员工作并抽查各科物价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督促药剂科物价员维护好药品库,根据规定和通知,及时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六、负责处理群众因物价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医院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贯彻院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价管理制 度,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根据《标准》对本科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错收、漏收和滥收费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临床科室物价员每月抽查不少于五份病历,核对物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对本科室新开展的医疗项目及医疗物品要进行成本核算并写出使用报告,交物价部门审核。
四、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本科室物价工作进行检查。
五、经常向科室领导汇报工作,取得领导支持。
六、采购部门物价员要严格把好进货关。
第六章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室负责全院计算机联网、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
二、住院处、门诊大厅分别配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电子显示屏,由计算机室负责调试及维护。
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由物价办公室核对 允许收费后 输入计算机。
四、在计算机操作中新增医疗项目的输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其他科室不能进入计算机的“价表管理”系统。
五、收费处收费员及各科病房输机员应按物价规定及患者实际诊治情况计价。不得多收费、比照收费。
第七章 允许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使用 允许另行收费 的医用耗材一律由集采中心统一购进,各科不能私自进货。
二、集采中心严格按物价规定查验“三证”合格后购进 允许另行收费 的进医用耗材 , 并按规定加价报院物价办公室。
三、物价办核对此耗材可以另行收费后输入计算机。
四、 医用耗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其他科室不能进入计算机的“价表管理”系统任意调价。
五、收费处收费员及各科病房输机员应按物价规定及患者实际诊治所用医用耗计价。不得多收费及跨项目收费。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一、守物价管理部门和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认真公正地记录、处理患者有关物价收费的投诉和来访。
对各种矛盾和纠纷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物价部门反映情况,给予病人满意答复。
1 、患者在医院内部投诉的,由被投诉的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予以解释答复,不能解决的由物价专管员负责协调解决。
2 、上级物价部门转来的投诉意见或物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价专管员负责调查解决。
3 、物价专管员对患者及家属的物价收费方面的投诉要有记录和答复意见及整改措施。
4 、门诊大厅设投诉箱,投诉电话。
三、工作流程
1、热情接待投诉和来访
2、认真填写内容摘要
3、 请有关科室协助解决并与相关科室进行调查
4、重要投诉信访要请示领导
5、书写调查处理意见
6、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
第九章 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一、医院各项收费须按北京市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应准确,不得多收费、少收费或漏收费,多收费的按多收费项目金额考核责任科室;少收费和漏收费的按双倍赔偿少收、漏收金额。多收费、少收费和漏收费金额巨大( 5000 元以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重考核责任科室。
二、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应在病历和医嘱单中都有记录。收费项目在病历中无记载的,一次一项扣责任人或责任科室 10 元。
三、如果发现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任意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收费科室或个人按所的数额的 2 倍扣除当月奖金,数额较大( 5000 元以上)的要重扣。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反复出现乱收费问题,将考核所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 10 — 50 分。
五、由于科室或个人行为造成上级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并影响医院的社会效益,将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六、认真遵守物价计量法规和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责 任 书
根据北京地区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查询措施要到位,结算部要为病人提供查询服务。
一、 住院处负责住院大厅内触摸屏的启动(早 8 点),关闭(晚 5 点)及解答患者提出有关触摸屏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如果触摸屏出现故障,负责通知计算机室负责维修。
二、 在病人结算时发现临床科室收费有不妥现象,住院处及时通知科室纠正并向物价部门反映情况。
住院处负责人签字:
责 任 书
一、 各科室严格按照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应收则收,不乱收,不漏收。
二、 各科开展的医疗项目和一次性材料由科室书面申请,报告交物价部门后填写申报表,由物价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后,报区卫生局、市卫生局物价处批准方可收费,未经批准先行收费由科室承担全部责任。
三、 各科兼职物价员必须按时参加物价员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应先请假,并派人参加,否则列入考核。
科别:
科主任签字:
护士长签字: |